哈佛被訴 美國教育第一大案開庭!“用魔法打敗魔法”能讓亞裔年輕人未來可期嗎?
美國教育第一大案開庭
近日,堪稱美國高等教育領域的第一大案在美國最高法院開庭。
被告之一是赫赫有名的哈佛大學,之二是同屬知名大學之列的北卡羅萊納大學。
這已經(jīng)是哈佛被這場官司纏身的第8年了,8年來,哈佛已經(jīng)花費了2700萬美元的律師費。而原告在經(jīng)歷了兩次敗訴以后,也越挫越勇地上訴,至今也花費了800萬美元的律師費。
那他們究竟在爭什么,要爭到美國最高法院呢?
原告的控訴理由很簡單,但非常嚴重。原告大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SFFA)認為,哈佛在招生錄取的過程中涉嫌種族歧視。
具體地說,就是原告認為,哈佛大學在招生錄取時,故意為亞裔設置錄取的人數(shù)上限:
-提高亞裔的錄取標準,比如亞裔的SAT平均分比非洲裔高100多分;
-故意給亞裔打低分,讓他們“不夠格“,比如在“個人評分”(Personal Rating)上,亞裔的評分普遍比白人低;
-平權本意是對種族一視同仁,不得因種族身份而故意剝奪他人工作、生活、教育機會,哈佛大學卻損害了亞裔的權益,來“彌補“非洲裔和拉丁裔。
對美國情況有了解的朋友應該都知道,“種族平等”幾乎可以算是美國的政治正確,各行各業(yè)也都suicide嚴肅對待,力求平等。
如今,作為格外強調多元化以避免種族歧視的世界一流學府——哈佛,居然可能戴上“種族歧視”的帽子,這罪名要是落實了,等于是給一眾美國精英大學,甚至精英文化一記重拳。怪不得哈佛大學不惜花費重金也要在法庭上據(jù)理力爭。
原告這種清奇的思路,也帶來了不得了的影響。此前,在美國呼吁少數(shù)族裔權益的以非洲裔居多,亞裔幾乎總是沉默的。但因為這個案件,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有越來越多的亞裔年輕人為自己的群體發(fā)聲。
這場“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博弈會走向何方,尚未有定論。不過根據(jù)業(yè)內人士分析,哈佛大學即便此前已經(jīng)勝訴兩場,最終也很可能會敗訴。屆時,“平權”這個概念將會受到極大的沖擊。
如果SFFA勝訴,那往小了說是保護了亞裔美國人上大學的權益,往大了說則涉及到美國各行各業(yè)的用人,或許還有其他國家亞裔的處境,甚至是亞洲人在國際上的影響。
而更深遠的影響還在于,“平權”這種近乎美國底層邏輯的思維態(tài)度可能也會有新的解讀,或變化,美國社會的方方面面也都會被輻射。
“用魔法打敗魔法”,
哈佛在法庭上竟被懟得無言以對
從2014年至今,“哈佛錄取不公”這場案件已經(jīng)有8年了。在2019年和2020年,哈佛都獲得了勝訴。但原告SFFA并不氣餒,繼續(xù)上訴到最高法院。美國最高法院的審判是雙方的最后一次機會,一錘定音以后,不能再提出異議。
別看SFFA前面已經(jīng)有兩次敗訴,在最重要的最高法院審理這一環(huán),卻有著很多“恰到好處”的優(yōu)勢。
其一,受理這個案件的九位法官多數(shù)屬保守派。
其中有四位女性、兩位非洲裔、一位拉丁裔,其多元化堪稱美國歷史之最。但其中有六位都屬于保守派,三位大法官是由特朗普提名的。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和大法官們在法庭上,對哈佛采用的“平權”政策,以及堅持多元化的意義提出了諸多質疑。
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疑惑,特定族裔的申請人是不是必然能貢獻區(qū)別于其他人的視角。他提出自己的假設:“假設一位黑人申請者的觀念傾向非常接近白人申請者,有良好的成長環(huán)境,還得到了校友子女優(yōu)待。按照哈佛的體系,他是不是還能因為是非洲裔再得到優(yōu)待?”
哈佛大學律師Seth Waxman回應稱,不是所有非洲裔申請者都能得到優(yōu)待,種族偏好的影響其實很小。
“那么,本案中也是只有一點點種族歧視。” 首席大法官這樣回答。
其二,“錄取時種族歧視“這種案件有勝訴的先例。
2003年,Gratz狀告密歇根大學在錄取時存在種族歧視。在判決中法院認為,密歇根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在錄取過程中使用了一套積分系統(tǒng),被認為代表人數(shù)不足的少數(shù)族裔申請人(換言之,也就是大學覺得沒招夠)可以獲得20分加分。
最高法院認為,基于種族的打分必須經(jīng)過嚴格的審查,而“代表人數(shù)不足的少數(shù)族裔“這個標準不足以達到嚴格審查的標準。因此Gratz勝訴。
值得注意的是,同年Grutter也以同樣的理由狀告密歇根大學。但法院認為,涉案的密歇根大學法學院在招生時,并不獨因種族就給申請人加分,而是附帶了其他考察因素,因此判Grutter敗訴。
所以,“單獨因種族身份就給予學生區(qū)別對待”是原告的重要論點。
根據(jù)哈佛的資料,2000屆-2017屆哈佛錄取學生的SAT平均分,不同族裔有著明顯的差別:亞裔1534分,白人1490分,拉丁裔1436分,美洲原住民和夏威夷原住民1424分,非洲裔1408分。
SFFA還披露了哈佛的“個人評分”系統(tǒng),分為“學業(yè)”、“課外”、“運動”、“個性”和“綜合”五類。評級最低為6級,最高為1級。
在“個性”這一塊,有29.6%的白人得到1級或2級,獲得這兩個評級的拉丁裔為 34.21%,非洲裔為 46.97%,但只有22.2%的亞裔能夠獲得這樣的評級。身為校友的面試官給白人和亞裔的個性評分不相上下,但招生辦公室常常連亞裔申請人的面都沒見就給出了所有種族里最低的評分。
大法官小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也多次向哈佛大學律師Seth Waxman提問,哈佛的“個人評分”制度是不是大學為了暗中將亞裔學生人數(shù)保持在較低水平而采用的手段,還是哈佛真的認為亞裔學生缺乏勇氣和好奇心?
但Seth Waxman幾次都對此避而不談。
其三,原告控訴哈佛的“多元化”是假的“多元化”。
教育多元化(diversity)是哈佛堅持平權政策的核心理由,也是幾十年來最高法院允許考慮種族的唯一理由,盡管美國憲法和聯(lián)邦法律其實是禁止在錄取時考慮種族的。不過教育多元一直讓種族偏好成為了教育中的特例。
但這一次,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大多不再允許,美國高校把追求多元作為種族偏好的充分理由。
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說,父母送孩子上大學是為了學習,“把他們送去那里不見得就是要玩得開心或者感覺良好,而是為了學習物理或者化學或者任何他們在學的東西。”
原告SFFA的觀點直接且犀利,認為哈佛大學的“多元化”是假的“多元化”。他們表示,哈佛大學在錄取方面,除了種族,哪里都沒有實現(xiàn)多元化。《紐約時報》曾刊登過哈佛學生的家庭經(jīng)濟情況,15%來自收入頭部1%的家庭,67%來自收入頭部5%的家庭。
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諾(Brett Kavanaugh)也提出疑問,哈佛大學是不是真的致力于在各個方面都追求多元化?如果是這樣,“為什么要把宗教信仰和種族區(qū)別對待?”
還有大法官在聽完多元化的好處之后,更希望學校能夠給出教育多元化的準確定義和具體評判標準。
大法官小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和尼爾·戈薩奇(Neil Gorsuch)則說,種族分類通常必須滿足最苛刻的司法審查形式,但評估多元化是否達到目標卻很難衡量。
而為哈佛大學和北卡羅萊納大學辯護的律師,并未能提交實證檢驗的標準。
用美國的方式爭取在美國的權力,
亞裔不再做沉默的羊羔
這場曠日持久的案件,不僅有法庭內的辯論,更是在庭外掀起了輿論的波瀾。對在美亞裔來說,不論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有了更多人愿意站出來發(fā)聲。
在不少報道中,也有教育專家提到,很多一代的亞裔移民,沒有平權的意識,沒有發(fā)聲的習慣。長久以來,亞裔似乎總是美國社會中比較沉默的群體。
比如,在《紐約時報》上常能看到其他族裔的作者發(fā)表自己的觀點。哥倫比亞大學語言學家John McWhorter就站在非洲裔的角度上,支持取消平權政策。他認為,讓不夠資格的非洲裔、拉丁裔學生入學,他們很可能會因為學習壓力太大或學習能力不夠而輟學,未必是好事。
他還指出,“多元化的任何好處充其量只是輔助性的”。更多知識性的內容并不需要多元化的環(huán)境,比如學習西班牙語的不規(guī)則動詞,或者是經(jīng)濟學的基礎知識。所以,“不值得將多元化作為制定招生政策的基礎”。
如今,為哈佛錄取不公案發(fā)聲的亞裔也經(jīng)常發(fā)聲。雖然他們觀點不同,但聲音響亮。
反對平權政策者有之。
根據(jù)報道,在最高法院開庭前一日,人們上街反對平權政策和種族歧視。就有男子舉高舉“修復K-12不要讓亞裔當替罪羊”的標語。
哈佛2024屆的Eliot House應用數(shù)學專業(yè)學生Marissa Li則認為,學生成績差距的原因是經(jīng)濟隔離,而不是種族。Marissa Li在《哈佛深紅報》上撰文表示,社會經(jīng)濟多樣性應該在大學招生中被優(yōu)先考慮。
“在公共教育系統(tǒng)資金不足的芝加哥南部長大的非洲裔學生,將擁有與在夏威夷頂尖私立學校就讀的非洲裔學生截然不同的經(jīng)歷和成就能力。”
支持平權政策者亦有之。
比如哈佛2025屆學生Chelsea Wang曾有在中國上學的經(jīng)歷 ,但在美國上高中以來,她對平權的態(tài)度也從旁觀轉為了積極支持。她認為,白人至上主義把平權政策描述為亞裔和其他少數(shù)族裔的零和游戲。
“如果法院宣布平權政策非法,那哈佛大學的白人學生人數(shù)將會是亞裔學生人數(shù)的三倍,廢除平權政策只會傷害處境不利的亞裔。”
哥倫比亞大學社會學教授Jennifer Lee更是亞裔美國人領域的研究專家。她在《紐約時報》發(fā)稿稱,K-12的學校和老師實際上可能因為種族,給亞裔提供了鼓勵。
在對洛杉磯162名成年亞裔、拉丁裔、非洲裔和白人采訪后,Jennifer Lee發(fā)現(xiàn)了對亞裔的“刻板印象期待”——老師認為他們聰明成績好且品行端正,有時就會將成績不好的亞裔學生安排到競爭激烈的優(yōu)生班中,包括榮譽課程和先修課程,這也可能成為有競爭力的大學敲門磚。
而早在今年2月,華人權益促進會(CAA)也在自己的官網(wǎng)上發(fā)布了一則聲明,表示與亞裔法律保護和教育基金(AALDEF)聯(lián)合其他31個亞裔團體一起成為支持哈佛大學有種族意識錄取的非當事人意見陳述。
可以看到,越來越多的亞裔,當然其中也有華裔,都開始“覺醒”,并真正行動起來,用美國的方式,為自己爭取權利。
如果沒有平權政策,
亞裔也許不再做“替罪羊”
鑒于哈佛被不少業(yè)內人士看衰,一個不再采用平權政策的美國教育圈會是什么樣,可能已經(jīng)需要大家來提前想象了。而除了教育方面的變化,更多的改變還會涉及就業(yè)求職、社會生活,甚至是中國留學生的留學申請。
01
美國大學或采取更全面的考察
值得注意的是,SFFA控告哈佛歧視亞裔這個案件本身,似乎就在推動亞裔獲取教育權益。
2014年哈佛被起訴,2013年哈佛新生中亞裔的比例僅為19%,而隨著案件進展,哈佛的亞裔新生比例也逐年上升,近年來一直在26%左右徘徊。
根據(jù)哈佛自己的數(shù)據(jù),自2000年以來,每個族裔的錄取率都在不斷接近哈佛的總錄取率。即便是很多人認為獲得了優(yōu)待的非洲裔和拉丁裔也是如此。
另外,許多大學也真的在認真考慮推出新的中立錄取政策。
比如舊金山大學教育學院前院長、教育政策專家Kevin Kumashiro在CNN的訪談中就提到,很多因素值得被納入考量,“比如地理、社會階層、學校類型等因素,它們也可以幫助學校保持種族多元化。”
而白人申請者占到70%的ALDC(指運動員、校友子女、院長的興趣清單和哈佛教職工子女四種申請渠道)會不會迎來改變,只能說猶未可知。但如果這次哈佛敗訴,或許也能為ALDC改革提供一個思路,畢竟《衛(wèi)報》的作者就曾評價,ALDC就是種族化的。
02
亞裔或許能重獲中小學的眾多席位
在過去幾年,美國不少地區(qū)的優(yōu)質高中都因為平權運動,將考試入學改為抽簽入學。在美國的華裔家長也表示,感覺優(yōu)質的學校都在試圖把自己的孩子拒之門外,即便孩子自身很努力,也還是難以抗衡學校選拔上的歧視。
弗吉尼亞州托馬斯杰斐遜科技高中的亞裔家長就組成了“Mama Bears”的聯(lián)盟,專為亞裔孩子爭奪原有的權益。他們甚至已經(jīng)在法庭上獲得了勝利,斗爭思路也和SFFA狀告哈佛如出一轍。
大約 200 人抗議弗吉尼亞州托馬斯杰斐遜科技高中取消擇優(yōu)錄取
當時,托馬斯杰斐遜科技高中的校長發(fā)出了一封呼吁信:“希望高中能過夠在學生族裔上更加體現(xiàn)當?shù)氐娜丝诮M成,推動社會公平。” 該縣亞裔人口僅有20%,而校內亞裔學生高達70%,于是學校經(jīng)過一套不涉及種族的“全面考察”制度,使得亞裔學生降到了54%。
而亞裔也是唯一一個比例降低的族裔,這讓媽媽們憤怒了,隨后就將學校告上法庭——稱學校設計了一個充滿歧視的選拔系統(tǒng)。
在法院獲得勝訴后,亞裔家長們爭取權利的熱情也越發(fā)昂揚。越來越多的亞裔家長克服文化障礙,站出來成為了“熊媽媽”、“熊爸爸”。
如果,SFFA能夠勝訴哈佛大學,那么對全美的亞裔家長或許都會是一種極大的鼓舞,讓他們更有行動力去爭取亞裔在中小學的教育機會。
03
亞裔的“竹子天花板”也許也會被打破
除了教育領域的利好,對亞裔來說,職場和社會地位上的平等,或許也會變得“未來可期”,而不是“遙遙無期”。
畢竟,如果SFFA勝訴,那么他們博倒的是首屈一指的哈佛大學。哈佛大學不單單是一所大學,在更大的意義上,還代表著美國的精英文化。在美國各界,都能看到哈佛的畢業(yè)生。就連本屆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都有不少就是畢業(yè)于哈佛的。
當備受敬仰的哈佛大學,在種族問題上被判有問題,那么社會其他方面存在著的種種問題,對亞裔有形或無形的限制,也有了拿出來爭論的先例。
最先能想到的就是就業(yè)層面,“竹子天花板”已經(jīng)是公認的亞裔職場困境。美國企管中的不同種族占據(jù)各自位置的結構如同金字塔,大部分亞裔處于底端,少數(shù)處于中間管理層,進入更高領導層的屈指可數(shù)。
如果這次的哈佛案件能夠開啟一個先例,那么亞裔想要在職場上獲得更平等的地位,應該也會有改變的方向。
04
中國留學生或許會迎來利好消息
在留學方面,這個案件的影響也有的說。根據(jù)美國國際學生事務協(xié)會NAFSA中國專委會主席陳航的預測,哈佛如果敗訴,對中國留學生來說,或許會帶來留學方面的利好。
試想,如果在錄取時不再因為亞裔身份處于劣勢,那么大學、招生官就不能再對亞裔學生的閃光點視而不見。對待來自亞洲的留學生,這樣的評價態(tài)度也是有利的。
就拿加州理工來說,這所大學就沒有采用平權政策,其亞裔學生比例高達40%。如果其他頂尖大學也和加州理工一樣,那么亞裔學生比例升高,應該是個較為確定的結果。
包括前面提到的“校友子女”等錄取渠道,如果那些渠道被重新審視,那么對國際生來說,不管是學校對自己的評價,還是錄取名額,或許都能有更多機會。
最后,把時間拉回到2003年,在美國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中,大法官桑德拉·戴·奧康納(Sandra Day O'Connor)寫道:“我們預計25年后在大學招生中不再需要使用種族偏好。”
這個觀點在當時獲得了廣泛的認可,很多人都認為平權政策只是階段性的急救藥,美國教育界會找到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式,也會推動達成社會公平。
如今,離大法官桑德拉·戴·奧康納說的只剩6年時間了,我們期待這場判決的結果,也期待能帶來有利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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