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將試點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市域通辦”
(蘇報融媒記者林琳)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作為確認婚姻關系過程中的重要一環(huán),婚姻登記必須在一方戶籍地辦理的規(guī)定,多年來讓不少外出工作、生活的人深感不便。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據(jù)民政部、省民政廳關于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的有關要求,以及蘇州市開展的市域范圍跨區(qū)域辦理婚姻登記試點工作精神,我市從6月1日開始,實施內(nèi)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市域通辦”試點,試點期為2年。
“跨省通辦”指的是雙方均非本市戶籍、一方或雙方已申領我市居住證的當事人,可在我市居住證發(fā)放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辦結婚登記證、補領婚姻登記證、涉外(港澳臺、華僑)居民婚姻登記、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婚姻檔案查詢尚不在受理范圍之內(nèi)。
“市域通辦”指的是一方或雙方為本市戶籍的當事人,可在我市10個市(區(qū))婚姻登記機關中自主選擇1處辦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辦結婚登記證、補領婚姻登記證。涉外(港澳臺、華僑)居民婚姻登記、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婚姻檔案查詢尚不在受理范圍之內(nèi)。
結婚登記“跨省通辦”需出具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以及一方當事人經(jīng)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居住證相關規(guī)定及格式參照《江蘇省流動人口居住管理辦法》《流動人口居住證辦理工作規(guī)范》《江蘇省居住證證件制作管理工作規(guī)范》。
“市域通辦”辦理結婚登記(補辦結婚登記證)需要提交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提交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補領婚姻登記證需要提交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當事人婚姻登記檔案復印件。
試點時間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申請人可通過電腦上網(wǎng)、“蘇周到”App、“蘇州民政”微信公眾號,登錄“江蘇省婚姻登記在線服務平臺”進行跨區(qū)域登記預約和網(wǎng)上材料預審。
黨史學習教育開展以來,市民政局積極踐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將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市域通辦”試點、“解憂暖心傳黨恩——溫情救助連萬家”“深化城鄉(xiāng)社區(qū)治理,推進老年友好社區(qū)建設”“精神障礙社區(qū)康復2.0”“慈善助力基層社會治理”“我為企業(yè)減負擔”等7個重點項目,實實在在解決一批民生實事,擦亮高質(zhì)量發(fā)展的民生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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