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平方米水泥地被偷 賣了5.3萬元
(通訊員 方竹 記者 姜振軍 王菲)“這也太不厚道了,連水泥塊也要偷!”日前,鹽城市濱??h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人在金光大道某項目部附近的水泥場地偷運水泥塊,請你們快過來處理一下。”
張某、佟某是一對好友,白天在項目部附近施工,發(fā)現(xiàn)無人管理的廢棄水泥場地,遂動起了將水泥場地以廢水泥塊進行售賣的“歪心思”。他們欺騙收購人這場地是二人私有,將該處3000余平方米的水泥場地以53000元的價格出售給了收購人。
被群眾察覺報警后,當(dāng)?shù)孛窬杆仝s至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該水泥場地已被基本拆除,路面的水泥塊被運走近三分之二,對路面已經(jīng)造成了嚴重破壞。
“犯罪嫌疑人膽大妄為,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濱海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聯(lián)合八巨派出所、新灘鹽場派出所經(jīng)過多方調(diào)查走訪,迅速鎖定了前一段時間在附近施工的張某、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隨即,民警將獲涉嫌盜竊嫌疑人抓獲歸案。經(jīng)審問,二人對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現(xiàn)代快報記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張某、佟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水泥場地,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涉嫌盜竊罪。目前,張某、佟某已被濱海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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