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舉報民警執(zhí)法時喝酒 事后承認是“捏造的”
(記者 孫旭暉)“喂?110嗎?我舉報你們的民警在處理事故的時候喝酒!”日前,宿遷市泗洪縣的110報警指揮中心接到了這樣一通舉報電話。現(xiàn)代快報記者了解到,由于涉及民警,縣公安局的督察大隊立馬要求當事民警配合調查,卻并未檢測出民警血液中含有任何酒精。事后,投訴人主動投案,表示這次投訴的內容完全是自己捏造的,而他與這名民警也素不相識。
△報警人主動投案
日前,宿遷市泗洪縣公安局督察大隊的大隊長代表縣公安局維權辦到交警大隊機動中隊,為這里的一名民警進行了維權澄清正名?,F(xiàn)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就在幾天前的凌晨,機動中隊的民警李人全突然接到了督察大隊的電話,要求他待在原地,等候調查。
不久后,督察大隊的大隊長陳超趕到現(xiàn)場,當面對李人全進行了核查。“現(xiàn)場對他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0,證明他沒有飲酒。”陳超介紹,通過調取執(zhí)法記錄儀視頻資料和走訪后,調查得出結論:民警李人全在接處警期間并未飲酒。
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在此之前,我正在處理一起交通事故,當時一名無關人員在現(xiàn)場拍了我很多照片和視頻。”李人全介紹,當天凌晨2點左右,當?shù)匕l(fā)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面包車和貨車相撞,無人員傷亡。他在現(xiàn)場處理情況時,又來了一名路人模樣的男子,對李人全表示過懷疑,并掏出手機開始拍攝,質疑李人全在工作期間飲酒。
調查結果出來后不久,之前撥打了投訴電話的投訴人楊某也主動投案了。“舉報內容的確是我捏造的。”楊某稱,李人全當時處理的這場事故中,其中一個司機是他的朋友,為了給朋友幫忙,他才趕到了現(xiàn)場,并想出了這么一個“奇招”。
最后,經(jīng)泗洪縣公安局裁決,決定對楊某處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江蘇蘇訊網(wǎng)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非江蘇蘇訊網(wǎng))”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wǎng)聯(lián)系的,本網(wǎng)按規(guī)定給予一定的稿費或要求直接刪除,請致電025-86163400 ,聯(lián)系郵箱:724922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