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當“蜘蛛俠”徒手爬3樓求復合 拘10天
(通訊員 楊小清 記者 葛小林)近日,常州一男子徒手爬上3樓,翻窗進入到前女友的住所求復合。前女友報警求助,該男子因涉嫌非法入侵住宅,不僅要罰款,還將被行政拘留10日。
6月12日凌晨,常州市天寧公安分局蘭陵派出所接到胡女士報警求助,稱她的前男友李某爬進房間,讓她非常害怕也非常煩惱,希望民警將其帶走。
△李某接受警方調(diào)查 警方供圖
原來,在2018年8月,李某和胡女士相識后交往了一段時間,成了情侶。但因經(jīng)濟問題,兩人多次產(chǎn)生矛盾,還鬧到了報警調(diào)解的地步。今年5月12日,兩人再次鬧矛盾,而后明確分手,兩人互不干擾對方的生活。李某也從胡女士的住處搬了出去,并前往昆山工作。
自從兩人分手后,胡女士便將李某的微信拉黑,刪除了李某的聯(lián)系方式,但李某對胡女士念念不忘。
6月12日凌晨3點,李某從昆山趕回常州,希望找胡女士復合。他在胡女士住所的單元樓下敲門,使勁喊胡女士名字,胡女士看到是前男友,便不愿見面躲進臥室。李某見胡女士不搭理自己,就學起了蜘蛛俠,順著單元外墻上面的磚塊,徒手攀爬上了3樓,并從廚房窗戶翻進了室內(nèi),一個勁求胡女士復合。
蘭陵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后趕到胡女士的住處,將兩人帶到了派出所。民警對李某進行了批評教育,李某也答應(yīng)不再騷擾胡女士。
沒想到,胡女士剛回到家中,李某又故技重施,爬墻入室,再次糾纏胡女士,還與胡女士室友產(chǎn)生矛盾。民警再次接到報警后趕到現(xiàn)場,將李某再次帶回派出所審查。最終,李某因涉嫌非法入侵住宅,被處行政拘留10日,并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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