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春讀史】古代反腐倡廉中的“三”字現(xiàn)象一瞥
【有春讀史】古代反腐倡廉中的“三”字
中華民族綿延發(fā)展,不斷強大;華夏文明璀璨輝煌,光照人寰。其重要因素之一在于,由中華本土誕生的前賢圣哲思想與智慧得以薪火傳遞,他們那胸懷社稷蒼生的人生價值追求在代代賡續(xù)傳承。縱然在漫長的封建社會,我們仍然能從社會發(fā)展的主流中,從絕大多數(shù)中,捕捉到大量仁人志士關心社稷民生、堅持懲惡揚善、永葆公正廉潔形象的正直官員身影,本文謹在浩瀚的歷史文獻中剔撥擷取幾組鏡頭,以見端詳。有趣的是,他們的事跡都與“三”這個“三生萬物”的吉祥數(shù)字有關。
一.敢于擔當、讓貪官發(fā)抖的“江東三虎”
我國的長江總體走勢是由西向東,進入大海,但它不是一條直線,而是在自江西九江往南京一段的皖江又呈現(xiàn)為西南往東北的走向,于是人們將長江以東的地區(qū)稱為“江東”,又稱“江左”。這是一個歷史地理概念,泛指長江以東地區(qū),其區(qū)域范圍是今天的長江下游江南一帶。
據(jù)《宋史》卷三百五《楊纮列傳》記載,北宋真宗時,楊纮任鄞縣(今浙江省寧波市范圍內)知縣。鄞縣靠近海邊,社會治安復雜,難以治理,尤其是一些“惡少”販賣魚鹽,群居在洲島上,經(jīng)常出來搶掠正常經(jīng)營者的財物,他們將搶來的貨物先藏在海中的洲島上,然后再自己去販賣,嚴重干擾破壞了市場交易往來秩序,但“吏不能禁”,地方政府拿這些“惡少”沒有辦法。
楊纮到任后,群眾反映強烈,舉報不斷。于是他巧設方略,決定先從教育入手。經(jīng)過漁民中認識惡少船只的人暗中指證,他組織力量及時扣留下了又來搶掠的“惡少“們的船只。楊紱首先對他們進行“戒諭”教育,曉以利害關系,最后還是把船只還給了他們,希望他們做守規(guī)矩懂禮法的好青年。那幫“惡少“經(jīng)過教育,“由是不敢為盜”,從此再也不敢出來做盜賊了,開始重新做人。
楊纮后來因為過繼給叔父、工部侍郎楊億為兒子,被賜進士出身,在越州任通判,繼任筠州千府,提點江東刑獄,后又升為轉運使、按察使等職,崗位在不斷變化,權力也愈來愈大,但他關心民生、勇于擔當、懲惡揚善的工作作風沒有變。
有一年,江東鬧饑荒,楊纮果斷作出決定:開義倉賑災,救老百姓于餓殍命危之際。當時有的官吏害怕出問題,就站出來表示反對。楊纮就做大家思想工作,他說:“義倉,為民也。稍作稽緩,就會出現(xiàn)餓殍遍野現(xiàn)象,人命頭天,不能視同兒戲。”政府設立“義倉”是為了在災難時刻保民生的,如果行動稍微遲緩耽誤,就會造成餓殍遍野現(xiàn)象,人命關天,不能視同兒戲。在楊纮的堅持與說服下,大家思想統(tǒng)一,及時開倉賑災救人。政府幫助老百姓度過了饑荒難關,在老百姓心中樹起了好的形象。
楊纮對待自己要求嚴格,同時注意管好身邊的人,絕不允許屬下搞歪門斜道、干禍害百姓的勾當。他經(jīng)常說這樣的話:“不法之人不可貸。去之,止不利一家爾,豈可使郡邑千萬家俱受害邪?”意思是說,對于那些違法違紀的官員是不能原諒的,將他們鏟除法辦,只是對貪官這一家不利而已,但絕不能因為貪官這一家而讓郡邑內的千家萬戶老百姓去受害受苦。再次表達了為官要代表絕大多數(shù)老百姓利益的執(zhí)政理念。那些有貪婪之心的極少數(shù)官員聽說后,“望風解去,或過期不敢之官”,嚇得自動離開了官場,有的收斂起了原先的貪欲念頭,不想腐、不敢腐了。
楊纮與同時代的王鼎、王綽兩位官員,在當時有“江東三虎”盛譽,以吏治清明、懲惡揚善、關心民生、反貪腐有力而普遍受到百姓擁戴,被百姓們稱為好官。
二.自甘清貧、干凈為官的“江右三清”
“江右”也是一個歷史地理概念,隋唐以前,主要是指長江下游北岸和淮河中下游以南地區(qū),現(xiàn)一般表述為長江下游以西地區(qū),以江西省為主要地域。
據(jù)《明史》卷二百四十一《陳道亨列傳》記載,陳道亨是新建(屬今江西省南昌市)人,萬歷十四年(1586年)進士,除刑部主事,歷任南京吏部郎中。雖然明成祖朱棣于永樂十八年(1420年)將都城遷到了北京,但南京一直作為陪都存在,國家機構“六部”健全,所以當時的南京又叫“南都”。朝廷任命官員時,為官地點是北京與南京同等對待,對通過科舉剛入仕途的官員,經(jīng)常是先任命在南京為官,然后根據(jù)需要再調入都城北京或其他地方為官。吏部郎中陳道亨與他的“同里”即老鄉(xiāng)鄧以讚、衷貞吉二人都“官南都”,即都在現(xiàn)在的南京做官,由于他們?yōu)楣偾逭疂?,被世人贊譽為“江右三清”。
有一年,陳道亨剛遭母親喪亡之痛,接著又“家毀于火”,自己家的房子遭到火災被燒掉了,全家人只得“僦屋以居”,即租人家房子居住。寒冬到了,全家是“窮冬無幃”,連一頂像樣的幃帳都沒有,“妻御葛裳,與子拾遺薪爇以御寒”,妻子只得穿粗糙的、由葛麻縫制的衣裳以過冬,母子二人靠到戶外撿拾柴禾回家取暖御寒。“或有贈遺,拒弗受”,有人發(fā)現(xiàn)他們家生活如此困難,就想贈送一些物品給他們,但都被家人拒絕了。
史書上的這段記載,正確的理解是:當時明朝政府官員中,有許多人是過著夫妻分居的生活,并且經(jīng)濟收入很低,難以維持一個家庭的正常生活開銷。吏部郎中陳道亨家的遭遇應該不是在“南都”南京發(fā)生,而是在江右老家新建地區(qū)發(fā)生。同時也告訴我們,明朝政府官員中,有相當一部分的官員能夠“管好家里的人”,能夠管好自己的妻子和兒女,不準他們打著自己的名頭來謀私,不準他們拿別人的財物,堅持過清貧廉潔、自力更生的生活。陳道亨是如此,他的老鄉(xiāng)鄧以讚、衷貞吉二人也應如此,否則,哪來“江右三清”的美名?
陳道亨后來被朝廷進一步重用,由湖廣參政升遷為山東按察使、右布政使,又轉升為福建左布政使。工作環(huán)境在不斷變化,手中權力愈來愈大,但他“所至不私一錢”,到任何地方為官,都不貪腐一分錢,可稱得上是明代廉政楷模。再后來,陳道亨又以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負責長江防務重任。1620年,明光宗朱常洛當皇帝,陳道亨又被提拔為工部右侍郎,“總督河道”,受中央政府委派,成為專門負責疏浚、開鑿、治理河道的欽差大臣,肩負起“水利部部長”重任。事實再次說明,只有為政清廉正直的官員,才能不斷取得進步,才能讓上級放心,讓百姓滿意。
三.一“清”二“慎”三“勤”的“居官三字符”
《明史》卷二百八十二《儒林列傳(一)》“梁寅”條記載,梁寅是新喻縣(今江西境內)人,出生在元代末年。世代業(yè)農(nóng)種田,雖然家貧,但能自力于學。他最后達到了“淹貫《五經(jīng)》”、熟讀諸子“百氏”之學的學術,但卻“累舉不第”,沒能考取舉人、進士之類功名,于是決定放棄“高考”,不再參加科舉考試了,另謀生路。由于他的學問早已被眾人知曉,后來還是被“集慶路”(相當于“集慶府”)政府部門聘為儒學訓導,當上了專門講授儒學的教書先生。過了兩年,他又以雙親年老而“辭歸”故里。元朝末年,“天下兵起”,兵荒馬亂,他干脆“隱居教授”,以教書為生。
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平定四方、建立明王朝后,征召天下明儒碩學來“修述禮樂”。梁寅以“年六十余矣”的年齡前來應征,這可是現(xiàn)代人退休的年齡啊。梁寅被朝廷重用,開始重新走上工作崗位。當時分為禮、律、制度“三局”,梁寅被分在禮局任職。
長期積累的學術素養(yǎng)使梁寅在“討論精審”過程中,令諸儒皆推服。“禮書”完成后,皇帝朱元璋賞賜金幣豐厚。當朝廷準備給他授以官職時,梁寅又以老病辭還故里,不愿再出仕為官。后來他“結廬石門山”,四方士子多從學,稱其為“梁五經(jīng)”,又稱其為“石門先生”。
毗鄰縣邑有一個小青年“初入官”,即將開始為宦生涯,就主動跑到梁寅老先生這里請教為官之道。梁寅對他說:“清、慎、勤,居官三字符也。”清清白白做官,不貪不腐,這就是“清”;謹言慎行,如履薄冰,這就是“慎”;勤奮耐勞,恪盡職守,這就是“勤”。
當這位年輕人又向他請教有關“天德”“王道”要義時,梁寅微笑著說:“言忠信,行篤敬,天德也。不傷財,不害民,王道也。”
可惜這位年輕人沒有真正領悟梁寅的微言要義,告退后還對別人說:“梁子所言,平平耳”。認為梁寅講的話很是平常一般,沒有他想象的那樣有高水平,所以也就不把梁寅的諄諄話語放在心上。
俗話說,不聽老人言,吃苦在眼前,這位年輕人步入仕途后,很快就“以不檢敗”,因自己行為不受檢約而很快斷送了前程。這位年輕人非常后悔,逢人便說:“吾不敢再見石門先生”,自己沒有臉面再去見梁寅這位提出“居官三字符”的官場老領導、學問中的老先生了。
四.“居官之本有三”
又據(jù)《明史》卷二百八十二《儒林列傳(一)》之“潘府”條記載,潘府是明朝成化末年進士,官至太常,致仕退休。既歸,屏居南山,布衣蔬食,惟以闡發(fā)研明古代“經(jīng)傳”典籍為事。
潘府曾經(jīng)說過這樣的話:“居官之本有三:薄奉養(yǎng),廉之本也;遠聲色,勤之本也;去讒私,明之本也。”強調為官從政者要從三個方面來加強自己的修養(yǎng):節(jié)儉廉潔,勤勉自律,大公無私。他又說:“薦賢當惟恐后,論功當惟恐先。”強調為官者要任人唯賢,唯恐在思賢、薦賢、用賢上落后了,而在論功行賞時要有不爭不搶的為人品格。
明代政權由貧寒出身的朱元璋建立,可能在沒有榮華富貴之前已經(jīng)受盡了饑寒窮苦,身處百姓時就對官場貪腐行為深惡痛絕,所以在建立政權后,在吏治方面,特別注重加大勤政廉政、廉潔自律教育。另一方面,明代政權是在推翻蒙古人建立的元朝政權基礎上建立的,如何做好對傳統(tǒng)儒家文化的進一步弘揚,被再次被提高到國家決策層面來重視,通過明經(jīng)科考的方式來選拔官員,使為官者執(zhí)政理念、人生價值觀得到再次重塑。正因如此,我們在閱讀《明史》時,貧窮官員層出不窮,有時到了令人難以置信的地步。我們不妨再看兩例。
據(jù)《明史》卷二百三十《蔡時鼎列傳》記載,蔡時鼎是明代萬歷二年(1574年)進士,后來被朝廷任命為兩淮巡鹽要務。這是個肥缺,但他不僅不利用職權貪污受賄,而是“悉捐其羨為開河費,置屬邑學田”,將自己的俸祿全部拿出來用于開挖河道,發(fā)展農(nóng)業(yè),興辦學校,為學校購買學田。他后來官至南京刑部主事,又更職吏部,在萬歷十八年(1590年)的冬天,兩次上疏皇上,指陳時政得失,不久又升遷為南京禮部郎中。他先后在刑部、吏部、禮部三個政府要害部門供職,最后“卒官”,倒在了工作崗位上。令人唏噓的是,蔡時鼎是“貧不具含殮,士大夫賻而治其喪”。他死了后,連喪葬費都拿不出,還是靠同僚們湊份子,出錢出物,才把他的喪事辦了。
《明史》卷二百二十三《劉東星列傳》又記載,劉東星是明朝隆慶二年(1568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黃河決堤,運道堙阻,國家面臨危難時際,朝廷任命他為工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理河漕事務。劉東星由于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最后也是“卒官”,倒在了工作崗位上。史載其“性儉約”,為人稟性是一貫堅持勤儉節(jié)約,所以他“歷官三十年,敝衣蔬食如一日”,為官30年,始終堅持粗茶淡飯過日,衣服要穿到不能再穿為止。
史籍昭昭,斯人已已,時代的車輪永遠向前,我們可以感到欣慰的是,中華民族浩然正氣,依然激蕩乾坤,引領未來。
束有春 2022年3月8日于金陵四合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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